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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立委提案 化粧品禁動物實驗

【中國時報  2016-05-20  廖珮妤】

讓美麗遠離殘酷!過去許多化粧品研發時,會進行動物實驗,將化學物質滴在兔子眼睛、天竺鼠皮膚,引發虐待動物批評,有立委提案,修改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》,明訂禁止化粧品動物實驗。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尊重,且近5年來,國內送審的安全評估報告,已未見動物實驗。

立院衛環委員會昨討論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,多數委員有共識,朝禁止動物實驗方向修法,僅在特殊情況下,業者可提專案申請,食藥署則建議給予3年緩衝期。未來若違反規定,業者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。

針對新規定上路後可能影響,食藥署長姜郁美指出,國內已很少化粧品做動物實驗,過去5年送審的安全評估報告中,皆未見動物實驗,該署近來積極輔導業者,採用國際認可的其他實驗方式取代動物實驗。

立委王育敏表示,歐盟2009年起禁止化粧品做動物實驗,2013年禁止販賣有動物實驗的產品,全球可用的化粧品安全原料達5000多種,且國內近年幾乎沒業者利用動物實驗研發化粧品,停止不人道方式是世界趨勢。

立委劉建國建議,不只國內生產廠商,就連國外進口的產品,都應規定不得經動物實驗,才能確保公平。但姜郁美說,恐有實行上的困難,且涉及貿易障礙,需再研議。

農委會統計,台灣一年有170萬隻動物用來做實驗,一半以上為斑馬魚,多數是做基礎醫學研究。

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祕書長萬宸禎表示,動物不該成為人類追求美麗的犧牲品,不過因法規僅能規範國內業者,台灣仍有大量化粧品仰賴進口,建議食藥署推「無動物實驗官方認證」機制,供消費者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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